梅州市检察机关关于2021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通报

时间:2021-08-19 阅读:942
作者:本站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要求,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落细,现将梅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21年以来,为贯彻执行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各项工作指示精神,特别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明确了整治目标、内容和措施,并逐项抓好落实。两级检察院认真组织全市检察人员学习“三个规定”,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组织签订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编印应知应会小册子,发布“三个规定”倡议书,向社会昭示检察机关态度立场、告知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引导转变不正常打听、过问案件的不良风气。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91 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44.19%。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无“零报告”现象。

下一阶段,梅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各项制度落实,进一步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增强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有力推动海晏河清大环境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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