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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招录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038

一、面试时间

2021年1116日(星期二)上午0930开始。考生须在面试开考前30分钟(即上午0900前)携带《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市检察院报到。 

二、面试地点

考场设在市检察院办公大楼一楼(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南段159号)。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考生按个人陈述、自由讨论、总结陈述三个环节进行,个人陈述和总结陈述时间分别为3分钟,自由讨论按平均每人3分钟计算总时间。个人陈述环节顺序按抽签顺序从小至大先后进行,总结陈述顺序则相反,即从大至小先后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四、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请在本单位或梅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查询,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11月15日下午到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结果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并于当日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六、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考场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请注意了解面试考生须知。同时,注意面试期间的天气状况和面试考场的交通状况,预足时间,提前到达,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附件: 面试考生须知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10日


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在面试开考前30分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3、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4、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分组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5、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考生答题注意把握时间,在提示已超时后应停止答题。

6、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7、考生面试完毕取得成绩通知书、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后(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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