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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检察机关关于2021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373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要求,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落细,现将梅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21年以来,梅州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各项工作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把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严实标准,创新载体抓手,努力推动“三个规定”落实。两级检察院认真组织检察人员学习培训、警示教育,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不断拓展“三个规定”覆盖面,扩大社会知晓率,营造防止司法干预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检察院出台《梅州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落实的工作措施》,对全市8个基层检察院执行制度情况开展专项督察,进一步规范填报要求,压实填报责任,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11件,与去年相比,上升263.72%,其中属于反映情况的占22.87%、过问了解的占72.75%、干预、插手或相关接触交往的占4.38%。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无“零报告”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落实,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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