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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梅州市检察机关4个基层检察院和1名个人获表彰
发布时间:2022-11-1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846

    近日,在全省检察系统组织的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第二阶段评选活动中,对标“党的建设好”“检察理念好”“职能发挥好”“能力素质好”“纪律作风好”目标要求,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平远县人民检察院、蕉岭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


    检察日报社评选了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吴振涛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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