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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2月9日)
发布时间:2023-03-0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285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3年2月9日在梅州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文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赓续苏区红色基因、砥砺检察蓝色职能、守护梅州绿色发展”为主线,实施政治铸魂、质效引领、人才兴院、改革赋能、固本强基“五大工程”,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811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309件、审查起诉案件2173件、申诉案件166件、公益诉讼案件633件、诉讼监督案件530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60项核心业务指标中,梅州有42项指标优于全国平均值或通报值,其中33项排全省第1,综合质效位居全省前列。

一、能动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社会安全稳定、经济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68人、起诉2636人,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起诉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等犯罪28人,守好政治安全“南大门”。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81人,依法办理中央督办的刘某山等26人重大涉黑案。严厉打击易发多发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53人。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31年前翁某杀害女友案,翁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让正义不缺席。起诉“黄赌毒”犯罪504人,净化社会风气。

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壮大。树立“用户思维”,出台服务实体经济“10条措施”,在8个省级工业园区设立检察服务点,常态化开展联企服务,助力法治元素成为实体经济发展要素。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7人,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规范经营,努力让“带病”企业实现“司法康复”,稳企业、促就业、保民生。认真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起诉金融犯罪61人,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综合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9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倾力护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等涉农犯罪,起诉27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8人,为端牢“中国饭碗”贡献检察力量。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传统村落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防止因案致贫返贫,救助176人289万元,同比分别上升77.78%、65.62%,救助率全省第一。开展“情暖童心——法治进乡村”活动,用法治阳光照亮乡村孩子前行道路。

着力保障绿美梅州生态建设。构建“司法+修复”办案模式,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6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80件,督促修复被毁损林地、水域21.28亩,督促回收清理垃圾、固体废物6360吨,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67处。开展涉环境保护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多部门完善施工扬尘环保税征收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等问题专项监督,平远、蕉岭等检察院与江西、福建毗邻地区检察院开展跨区域生态检察协作,努力让梅州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

合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加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证据审查等工作机制。对监察机关移送审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13人、起诉29人。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不让腐败分子因罪得利。规范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立案侦查 3人,促进司法公正。

二、牢记人民至上,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惠民生、暖民心落实在检察履职全过程,运用法治力量更加有力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守护“指尖上的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38人,办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公益诉讼案件21件,切断骚扰电话利益链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42件。守护“钱袋子的安全”,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的侵财犯罪554人,追赃挽损率由2021年的3.83%提升到2022年的42%。守护寄递安全,促进职能部门完善快递收寄监管体系,遏制寄递违禁品违法犯罪行为,让老百姓网购更放心。守护生产安全,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专项监督,立案74件,推动消除安全隐患348处。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42人。树立“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的办案理念,对犯罪轻微“问题少年”不捕148人、不起诉95人,同步开展训诫教育、个性化帮教,让“问题少年”走出迷途、未来可期。以检察履职助推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对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行为发出督促监护令134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24次,让爱不再“缺位”;监督推动职能部门整治校园周边商店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开展“彩虹计划”,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事实孤儿”综合救助,与团市委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生动践行“检爱同行、共护未来”。

全力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司法关爱,起诉侵害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犯罪220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36人,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群体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丰顺县检察院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未按期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向81家用人单位依法追缴残保金340多万元,有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依法取酬,支持农民工起诉11件、帮助追回欠薪160多万元。对15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开展司法救助,让“最可爱的人”无后顾之忧。

三、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开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活动,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强效果上,监督促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注重“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监督立案52件、撤案27件,追捕追诉11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6件,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提升侦查办案质量。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9件。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327件。针对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76件。跨市开展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并对全市8个看守所、75个司法所开展巡回检察,监督整改问题69个。

民事诉讼监督精准务实。注重“精准监督”,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45件,提请抗诉、提出检察建议54件,对裁判结果正确的案件,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开展诉讼费用应退未退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0件,推动完善诉讼费退费流程,检法协力解决原告“赢了官司垫了诉讼费”的烦心事。深化虚假诉讼防治,监督纠正虚假诉讼9件,助力诚信社会建设。

行政检察监督逐步深化。注重“案结事了”,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4件,提请抗诉、提出检察建议139件。实质性化解工伤认定、社保缴费等的行政争议16件,圆满解决多个“老大难”行政争议。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案件177件。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8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市检察院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作经验介绍。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创新“市级统筹、一体办案、专项引领”工作法,立案办理“4+9”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33件,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和量继续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注重“双赢多赢共赢”,建立磋商机制,办理诉前程序544件,整改率100%,实现诉前维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6件,努力将案件办成“法治样本”,对社会起到教育引导、警示促进作用。开展红色遗址、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保护相关遗址106处,赓续苏区红色血脉、守护客都历史文脉。省人大常委会来梅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执法检查,对梅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融入市域治理,积极助推高水平法治梅州建设

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抓实诉源治理,以“检察之治”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共筑长治久安基石。

立足司法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慎用羁押措施、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1166人、不起诉464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由2021 年的34.96%、7.81%上升至52.19%、14.79%,诉前羁押率从 2021年的60.9%降至34.48%,通过“两升一降”,促进社会内生稳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4.81%的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办结,一审服判率96.3%,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6.79个百分点,上诉、申诉案件大幅减少。开展刑事和解95件,推动修复社会关系。

用好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指示要求,针对监督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堵漏建制、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100份,防范违法犯罪反复多发。兴宁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隐患,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经过一年整治,该市交通事故大大减少,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4.08%,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167件,均在七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进展。开展治理重复信访、信访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坚持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首次信访的立案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三类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连续五年未发生到省进京非正常涉检上访。持续深化检察听证,开展听证193件,对争议较大或疑难复杂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评议,是非曲直一起听,“法结”“心结”一起解,化解率超90%。

五、坚持自我革命,努力锻造可堪重任的检察铁军

一体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打造具有高度政治觉悟、坚定法治信仰、深厚职业素养的梅检铁军。

抓牢政治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结合检察职能谋划45项重点任务,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于心、铸于魂、落实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更加自觉维护和捍卫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协助市委出台《若干措施》,将落实中央文件纳入市委工作布局,为检察履职提供有力领导和支持。实施党建业务“双融计划”,实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12件案事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事例。市检察院“苏区红+检察蓝 党建引领铸检魂”党建品牌被评为全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

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员额检察官进退留转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倒查追责问责。坚持创新思维破解发展难题,实施“梅检益心”公益诉讼检察、“梅检扬帆·未来有你”未成年人检察等2个工作品牌建设三年行动,以品牌实践提升梅州检察影响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出台2023—2026科技强检计划,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改革创新项目。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办案机制,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计等行政机关聘任56人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智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落细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551件,落实铁规禁令越往后越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警示教育,持续营造全面从严浓厚氛围。

夯实基层基础。聚焦事业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实施“青蓝计划”,完善“选、育、用、管、储”人才培养机制,检察队伍结构更优、活力更足、动能更强。32个集体和个人获省以上表彰。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完善领导联系基层、条线对口指导等机制,引领基层“脱薄争先”。3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4个被省检察院评为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加强与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系,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653人次,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研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采取清单化落实。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663条,公开法律文书122份、重要案件信息88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参与司法。面向社会各界选任人民监督员45名、听证员243名,邀请参加巡回检察、案件听证等检察办案771人次,用心架起检察与群众的沟通桥梁。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加强与监委、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和制约,联合市中级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捕后不诉、捕后判轻缓刑等案件逐案评查,以案为鉴提升办案质效。强化法律共同体意识,依法维护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办理律师网上申请阅卷295次,查阅案卷“一次也不用跑”。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还有不足。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要进一步推进,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与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发展不平衡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切实增强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在破难题、开新局上下功夫、出成效。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中央的决策、省委的部署、市委的要求全面准确落实到检察履职各方面各环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又通过检察办案捍卫党的领导。

二、持续强化服务大局。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梅州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对标《梅州方案》,通过创新服务、结合办案加强对下指导等,举全市检察之力服务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聚焦突出制造业当家,做实服务实体经济“10条措施”和检察服务园区机制,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金融环境。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创新服务建设强富绿美新县域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检力跟着县域走。融入绿美梅州生态建设“八大工程”,加强生态环境检察。

三、持续强化民生检察。坚持人民至上,完善“小切口”检察为民办实事机制,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进一步开展好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努力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安全感。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增强协同履职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四、持续强化法律监督。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方案》、市委《若干措施》,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以精细化管理推动信息共享、实时监督规范化运行。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加强对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加强对生效裁判、审判行为、执行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的效能。

五、持续强化自身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检察工作监督理念、监督体系、监督机制、监督能力现代化。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文化引领,深入实施“青蓝计划”,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强化基层建设,做实精准帮扶,推动基层“脱薄攻坚”“创先争优”。

各位代表,新起点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梅州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嘱托、不负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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