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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检察机关2023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1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867

2023年上半年,梅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走深走实。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1-6月,梅州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61件。其中市检察院记录报告28件,占比10.7%;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233件,占比89.3%。从被记录报告事项的类别看,主要集中在司法活动有229件,占比87.7%;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4种情形共32件,占比12.3%。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上看,被记录人主要来自检察系统外人员,非检察机关占大多数为250件,占比96%;检察机关为11件,占比4%。

下一步,梅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坚决做到“逢问必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增强遵守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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