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将于2025年11月15日在梅州市实验小学进行。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报考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经资格审核合格且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内的考生,应当在指定的时间(11月15日上午)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面试名额范围内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如有职位因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况导致面试名额空缺时,从该职位经资格审核合格的预备递补考生(即该职位面试名额范围外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的体能测评也安排在11月15日上午进行,递补考生应当在指定的时间(11月15日上午)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所有预备递补考生均需到现场等候)。
笔试成绩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外的预备递补考生,应注意本人在体能测评环节是否已递补进入面试名额范围内,及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体能测评。
经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梅州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则确定面试人选。
二、时间、地点
考生(含预备递补考生)报到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地点设在梅州市实验小学(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学富路)。
三、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2024年2月印发)的体能测评规则实施(详见附件3)。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中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纵跳摸高项目每人最多可测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2次,1000米(男)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1次。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考生未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测评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不组织复测、补测。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报到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按指定的体能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等候查验证件。考生未在指定的体能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预备递补考生在报到时应提交由本人签名的《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预备递补告知书》(附件1)原件。
2.考生完成身份验证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交现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核验证件、存放手机等通讯设备完毕后,考生进行抽签,决定参加体能测评的顺序。
4.考生报到后须现场签订《体能测评考生知情和承诺书》(附件2)。考生拒不签订知情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二)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由他人代替。
2.考生必须按照所报职位指定的时间和本人抽取的签号顺序参加体能测评。
3.考生应当将抽取的签号贴在本人胸前、大腿显眼位置,并确保测评全程签号不遗失。
4.考生在候考和测评期间必须按要求将通讯设备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区域和测评现场。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测评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测评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的,取消测评资格。
5.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自行准备合适的运动服装、运动鞋、饮用水等。
6.禁止穿带钉跑鞋参加测评。
7.考生须服从测评现场管理以及测评结果,不得要求考官更改测评结果,不得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复测。
8.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本人必须签名确认。考生因前一项目不合格主动放弃参加后面项目测评的,也必须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写“本人放弃”,签名确认,并全程跟随队伍直至测评完毕。
9.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候考区域及测评区域。考生在报到后、完成测评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区域及测评区域。因擅自离开候考区域及测评区域失去体能测评资格的,后果自负。
10.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体能测评。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应当自觉遵守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原因造成迟到,建议考生提前熟悉测评地点,提前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
(三)体能测评现场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场地,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梅州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体能测评预备递补告知书
2.梅州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体能测评考生知情和承诺书
3.体能测评规则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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